天水政务服务网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您
  • 首 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 政策法规
  • 信息公开
  • 安全科普
  • 办事指南
  • 政务咨询
  • 回应关切
  • 您好,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竭诚为您服务,并温馨提示:请到正规药店和医院购买使用药品,发现制售假劣药品请及时向我们举报。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食品抽检信息 > 食品抽检信息 >

总局关于2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9号)

作者: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更新时间:2017年10月12日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监督抽检保健食品17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永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威莱斯牌芦荟胶囊,水分检出值为10.30%,比企业标准规定(不超过9.0%)高出14%;霉菌和酵母检出值为2.8×103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55倍。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十六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赛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纽斯葆牌钙维D咀嚼片(香橙味),铅(以Pb计)检出值为1.0mg/kg,比企业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1倍。初检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广东、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 上一篇: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1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4期总第104期)
  • 下一篇:关于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栏目导航

  • 食品抽检信息

点击排行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 2018年2月随机抽查结果信息
  • 2018年1月随机抽查结果信息
  • 总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食品
  • 关于两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情
  • 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8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8批次人
  • 关于天水市本级食用农产品抽
  • 关于餐饮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监

推荐新闻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 2018年2月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
  • 2018年1月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
  • 总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食品安
  • 关于两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情况
  • 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8批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8批次人参
  • 关于天水市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 关于餐饮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监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府网站标识码:6205000015
主办: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ICP备案号:陇ICP备08000873号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98号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食品药品综合大楼(市气象局南侧)
网站地图